内容: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本项目已经肇发改审批[2013]6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为改善星湖水质,恢复周边厌氧河段自净功能,对星湖外坑流域污水收集及水质整治等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施工;本项目位于肇庆端州区,建筑安装费约368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付;定额工期240日历天,招标工期24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单位要求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投标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员二代身份证,企业及投标员IC卡;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0年至今没有围标串标记录,无发生任何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企业自报,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以上报名资料一正二副本,编制封面、目录及打印页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原件退回。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小于5家时,重新招标;5.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5家而小于等于9家,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5.3符合报名条件并能递交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单位数量大于9家时,按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不设上限。
六、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七、其他要求
7.1 本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测试、工程量清单计价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八、联系方式
8.1 肇庆市城区渠网管理中心 曾先生 0758-2551168
8.2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先生 0758-2313291
8.3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小姐 0758-2728889
肇庆市城区渠网管理中心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