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污水处理厂调节池、提升泵站(工艺管道)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现对本工程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调节池、提升泵站(工艺管道)工程
2.招标编号: FDZB-2013-304
3.建设地点:偃师市文化路与东明路交叉口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工期要求:80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投标人须出示报名期间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带有法人名字);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提交资料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4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份,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6月20日下午15时30分。
(2)开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5. 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7775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尚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97116
传 真:0379-60697118 电子邮箱:hnfdly@163.com
2013 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