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贞丰县龙场镇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贞丰县龙场镇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名 称)已由 有关部门 (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发改环资【2012 】 2142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贞丰县水务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贞丰县龙场镇龙河村何家寨
建设规模: 新建日处理 2000 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总长
项目投资总额: 1410.00 万元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Gqxn20130528143114396 |
第二标段:厂区土建 |
300 |
300.00 |
Gqxn20130528143114395 |
第一标段:管网土建及安装 |
300 |
371.00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施工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 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 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若本工程报名家数高于七家(含七家),本工程将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 请于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6/14 9:00 时 ,地点为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 贵州省招投标网、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贞丰县水务总公司 |
联系单位名称: |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
贞丰县城 |
联系单位地址: |
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
联 系 人: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 |
|
邮 编: |
562400 |
联系电话: |
0859-3120578 |
传 真: |
0859-6614793 |
电子邮件: |
qxnztb@sina.cn |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州公易建〔201305〕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