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青洋经济区盐才路与S234省道接线工程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5-28 16:39
浏览次数: 159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0]青洋经济区盐才路与S234省道接线工程、青洋经济区振兴路东延(纬一路)与青墩接线连接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20130522203
工程名称 青洋经济区盐才路与S234省道接线工程、青洋经济区振兴路东延(纬一路)与青墩接线连接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5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5月3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一、 招标条件                
 

青洋经济区盐才路与S234省道接线工程、青洋经济区振兴路东延(纬一路)与青墩接线连接工程 已经 盐城市区 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纬一路(旭日路~盐才路)污水管线工程、盐才路(青盘路~S234)污水管线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才路(青盘路~S234)、纬一路(旭日路~盐才路)

 

2.工程规模: 盐才路(青盘路~S234)污水管线工程,投资额约为215万元、纬一路(旭日路~盐才路)污水管线工程,投资额约为17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 2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YCS20130522216114439 纬一路(旭日路~盐才路)污水管线工程 城市水处理工程; 30 日历天
  GYCS20130522216114438 盐才路(青盘路~S234)污水管线工程 城市水处理工程;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该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三级及以上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5.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少于 3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2年11月—2013年4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证明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且注明缴费起始时间)。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诚信保证金等。

8.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单位、任何部门有不良行为信息和记录),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05月24日 至 2013年05月31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8:00

 

2.现场报名地点: 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3年05月24日 至 2013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8:00

 

2.领取地点 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300.00 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本工程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 壹拾壹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标段中标金额的10%,中标结果公示后十日内,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指定帐户;同时,招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合同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办理和签定。甲方对乙方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者推迟签定合同的,甲方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第十一日起宣布该中标人废标,有权没收其投标诚信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单位、任何部门有不良行为信息和记录),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 评标办法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实施的盐才路(青盘路~S234)污水管线、纬一路(旭日路~盐才路)污水管线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四 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4)有效的三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及原件。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2年11月—2013年4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人社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1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3.6 投标报价的暂估材总价与招标人的工程预算价(标底价)中的暂估材总价相比,偏离在±10%(不含)以外的,扣2分(本项目工程预算价中暂估材总价与发布招标控制价价时一起公布)。

(二)工程质量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包括1.1—1.10的内容(亦可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增减):

1.2、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5、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7、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10、季节性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否则每超过一页扣.0.1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青洋经济区 地 址: 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1号楼403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胜权 联 系 人: 孙建标
  电 话: 13505105400 电 话: 0515-88358839
  传 真:   传 真: 0515-8835883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04598088@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834016

商务热线:010-88480403

传真:010-88480301E-mail:webmaster@e20.com.cn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清华科技园玉泉慧谷25号楼,邮编100195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E20环境平台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