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业主)的委托,就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1.2 建设地点:洛阳经济开发区太康路以南,忠义路以东,唐坊街以西
1.3 建设规模:该工程有门诊楼一栋,框架结构;病房楼一栋,框架结构;后勤保障楼一栋,框架结构;及整体地下车库。床位数:1000张。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土建施工、污水处理站进线电源及配电箱(从变配电所到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到市政管网管道施工、污水处理站的自来水接入、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购置、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维保及其他伴随性服务并通过环保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预处理标准。
1.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二. 投标人资格: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2 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应有2010年以来完成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
2.5 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须开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3 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2010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工程业绩;
3.5 外省进豫企业在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
备注:以上证件均查验原件且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10房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名 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 洛阳市定鼎南路50号
联系人:马先生 王先生
电 话:18037905715 136238937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371-65928003
传 真:0371-65928003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邮 编:450003
电子信箱: hnzbj5@126.com
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