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吉林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10]6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40%,自筹60%,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就吉林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吉林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JLCTTC-13ZYHW5007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南三道村七队, 吉林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原址。
3.2 建设规模:填埋场库容1021.2 m ? , 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日处理渗滤液300 t/d
3.3 标段划分: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注:招标不包含生化、硝化、浓缩液池(罐)厂房等构筑物及建筑物部分
3.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3.5 招标内容:
新建渗沥液处理系统(现况调节池出口至水池出口之间的所有设备及管道,含设备现场控制柜/按钮箱/接线箱、自控仪表设备和工业电视监视系统、工艺设备及管道、除臭系统、电气自控电缆,低压配电设备等,不含土建)的系统集成与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清水调试及项目验收、培训、相关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销售代理商;
2 .如是销售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文件(原件);
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 .涉及专利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存在专利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相关专业已注册一、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投标人要求具有 150t/d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销售代理商。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于 2013 年5月27日 —2013年5月31日上午 9 :00时至下午16:00时,到 到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并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合同业绩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7月1日 9:00 时,地点为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5万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开标时间、地点:
定于 2013年7月1日 9:00 时 (北京时间)在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公开进行,届时投标单位派被授权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www.jljsw.gov.cn)、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jilinbidding.changchun.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ilinbidding.com.cn)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项目业主: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恒山西路108号
联系人:张亮
电话:0432- 64577532
招标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园地锦路9号院
联系人:周劲 联系电话:010-624901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电话: 0431-88906208 18004445451
传真: 0431-82771929
E-mail:ctzb05@163.com
联系人:邓先生
2013 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