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江门市新会区文化服务中心大楼项目监理(招标编号:XHGPC2013№162)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为:127300811011035,建设单位为江门市新会区财华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是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土建施工和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 江门市新会经济开发区中心区 15-07 号地块 ,建筑面积约5376平方米, 包括场地土方回填、土建、给排水、消防、防雷、电气、围墙及电房、室外场地及雨污水管网等土建部分工程和装修部分设计与施工等内容, 土建部分等工程投资约 1100 万元,装修部分工程投资约 907 万元,工期为 256 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及装修工程图纸内容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所有建设监理工作。监理目标要求:通过监理服务使本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级达到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工程、按期完工、造价得到合理控制、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达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单位 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上述资质应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不低于《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2).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4 .报名须知: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于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会区知政北路13号7楼), 持下列 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2)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5)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通过的网上证明(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土建图纸光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1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 0750-6616821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区财华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 江门市新会经济开发区中心区 15-07 号地块 ,建筑面积约5376平方米, 包括场地土方回填、土建、给排水、消防、防雷、电气、围墙及电房、室外场地及雨污水管网等土建部分工程和装修部分设计与施工等内容, 土建部分等工程投资约 1100 万元,装修部分工程投资约 907 万元,工期为 256 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及装修工程图纸内容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所有建设监理工作。监理目标要求:通过监理服务使本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级达到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工程、按期完工、造价得到合理控制、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达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单位 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上述资质应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不低于《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2).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4 .报名须知: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于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会区知政北路13号7楼), 持下列 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2)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5)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通过的网上证明(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土建图纸光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1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 0750-6616821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区财华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