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第二水厂、污水二期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市第二水厂、污水二期工程分别已由农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12]24号和[201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两项目的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一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第二水厂、污水二期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供货地址:石河子152团2连南侧1000米处、石总场湖中村南污水处理厂
2.3 建筑规模: 20万吨日供水 、10万吨日处理污水
2.4工程投资额: 万元
2.5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锅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调试、安装、验收、维护、使用培训、保修等有关内容,采购数量:4台(其中二水厂0.7MW的2台;污水二期1.4MW的2台、0.2MW热水炉1台 。)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投产品须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具备招标货物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含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锅炉)》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3)锅炉设备只接受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近三年设备供应及安装经验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
4.2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3年5月 22 日至2013年5月 26 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8: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石河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锅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评标办法: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北二路7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
邮编:832000 邮编:8320002
联系人: 张龙江 联系人:张英姿
电话: 2070199 电话: 1590993253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uhaiying117@163.com
2013年5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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