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3HYG04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抚松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吉发改审批【2013】339号文件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抚松县抚松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
2.2 项目地点为: 抚松县城;
2.3 项目投资额:9500.84万元;
2.4 建设规模:近期污水厂规模为2.0万m3/d,铺设污水管网12.59km;
2.5 招标内容: 本工程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量清单);
2.6 服务周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后40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岩土勘察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并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10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建筑、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的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10年以上设计经验;
3.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4拒绝列入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5月22日至2013年5月28日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 北京时间),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联合体协议、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外埠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 原件及其复印件 到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册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9时00分, 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吉林省政府政务公开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抚松县
联 系 人:尹艳辉
电 话:0439-62120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
联 系 人:邓淳丰
电 话:0431- 86793111
传 真:0431-86793997
2013年05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