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湖水质提升工程新河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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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5-22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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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人: 徐州市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处  
工程名称: 徐州市云龙湖水质提升工程新河供配电工程
工程地点: 徐州市区  
项目批准机关: 相关部门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3/5/29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3/5/29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联系人: 苏瑶
联系电话: 0516-80802220
公告发布日期: 2013/5/20 15:29: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3/5/24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市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的徐州市云龙湖水质提升工程新河供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为515万元。

本工程共新设变压器1台,铺设电缆约2575米,新建管理房1座。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施工招标为 一 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

(3)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供配电安装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信息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且必须提供发包人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已备核查);

(4)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 5 月 20 日至2013年 5 月 24日。

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 5 月 20 日至2013年 5 月 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午休除外)到 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交易中心商务处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3年 5 月 2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服务大厅报名处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到徐州市区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及建造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3)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9)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10)投标申请人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

(11)未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3)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邓海波 电话:0516-80802327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苏瑶 电话:0516-80802220 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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