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廉江市北部湾大道第二期建设工程
1.1.2 工程位置: 廉江市城区西南部 。
1.1.3 设计范围: 主线起点(K2+089.3)与县道680线(石安线)相交,接上在建的青健岭水库堤坝路(即廉江市北部湾大道第一期工程),途经铺仔园村、中间垌村、西瓜坡村、污水处理厂、上源金村,终点(K7+250)位于廖屋村的东侧,全长5.161Km;九州江大道连接线(LK0+000—LK0+802.9)0.803km。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涵洞、排水、管线综合、照明、绿化、交通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1.1.4 专业内容: √ 道路工程、 √ 桥梁工程、 □ 城市隧道工程、 √ 排水工程、
□ 给水工程、 √ 照明工程、 □ 公共交通工程、 √ 绿化工程
□ 热力工程、 √ 交通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 廉发改资[2013]23号 。
1.1.6 资金来源: 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
1.1.7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2.7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98亿元 。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桥梁100 年。
1.1.9 招标范围: √ 工程勘察( √ 岩土工程勘察、 √ 工程测量)、 √ 方案修改、 √ 初步设计及概算、 √ 施工图设计、 √ 编制施工图预算、 √ 现场服务。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种资质:
(1)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道桥高级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1.2.5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6 关于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05 月 16 日 至 2013 年 05 月 22 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5:00分-17: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 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到 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3.1 .2 被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不需要此项内容)。
1.3.1 .3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 .4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1.3.1 .5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件附录 1 、 2 )一式二份。
1.3.1 .6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1.3.1 .7 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及廉检预字( 2010 ) 2 号的要求。参加建设项目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都要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证明。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个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个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受理。(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人及电话:吴小姐、林先生: 0759-6522091 、 6522061 )
1.3.1 .8 以上资料必须取原件复印及年审栏必须提供,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按顺序用 A4 纸规格,投标申请表作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受理) 。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5 名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4 开标时间: 2013 年 06 月 07 日 10:00 分。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设计费收费限额约为: ¥743.58 万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 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约 30 %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 。
1.4.3 工程勘察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算, 勘察费浮动幅度约 30 %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交纳 后不予退回。
1.7 招标人:廉江市市政园林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揭小姐 电话(手机)号码: 1501855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