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拟对 乐昌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及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 2013099 ;
二、采购项目名称: 乐昌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及工程设计;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乐昌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及工程设计 |
项 |
1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注册的合法企业法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资信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公用工程市政给排水或环保工程可研及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四)自2009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个10000立方米/日或以上规模的类似污水处理厂设计(须提供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个(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有全部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六) 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 (查询办法 点击下载 ) 。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5月14日8时30分起至2013年5月21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 持下述证件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 点击下载 )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原件;
(四) 公用工程市政给排水或环保工程可研及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
(五)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6月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 用户需求书》公示:( 点击下载 )
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一、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有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51-5570063 电话: 0751-5551034
传真:0751-5570063 邮编:5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