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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04-22 11:11

来源:中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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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4月21日,受国务院委托,李干杰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全国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巩固提升,环境风险态势保持稳定。

4月21日,受国务院委托,李干杰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全国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巩固提升,环境风险态势保持稳定。

在大气环境状况方面,报告显示,中国空气质量继续改善,污染程度有所减轻。重点区域明显好转,秋冬季重污染依然多发。大气污染治理日趋复杂,空气质量大幅改善难度加大。

李干杰称,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8%、10.2%。“但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年均浓度分别超标71.4%、65.7%,仍然处于高位。秋冬季以来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

在环境风险状况上,报告指出,全国环境风险态势保持稳定,环境风险管理得到加强。全年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286起,同比下降5.3%。但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大环境风险源大量存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仍有发生。

针对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报告提出,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79.4%,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同比下降2%,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提高到71.3%,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到6%,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2%、2%、3%、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3.6%左右。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9年4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生态环境部部长 李干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过去的2018年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作工作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理念引领方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在顶层设计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在法治保障方面,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把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写入宪法,为努力实现这一宏伟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在机构改革方面,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进一步优化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新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同时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2018年,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并带队进行实地检查。经党中央批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展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一、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

全国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巩固提升,环境风险态势保持稳定。总的来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出现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

(一)大气环境状况。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121个城市达标,占35.8%;全年优良天数比率79.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2.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超标11.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超标1.4%;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年均值达标。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空气质量继续改善,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同比增加22个;PM2.5浓度同比下降9.3%,“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22%;SO2浓度同比下降22.2%,NO2浓度同比下降6.5%,O3浓度同比上升1.3%,CO浓度同比下降11.8%。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峰值浓度、污染强度、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均明显降低。

二是重点区域明显好转,秋冬季重污染依然多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8%、10.2%,其中,北京市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汾渭平原PM2.5浓度同比下降10.8%,扭转了2015年以来连续恶化的趋势。但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年均浓度分别超标71.4%、65.7%,仍然处于高位,秋冬季以来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

三是大气污染治理日趋复杂,空气质量大幅改善难度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的多种组分均有不同幅度下降,硝酸盐超过硫酸盐成为PM2.5最主要的二次无机组分;同时O3浓度普遍上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防治问题更加凸显。随着大气污染治理边际递减效应逐步显现,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还需要一个过程,继续大幅改善空气质量的难度加大。

(二)水环境状况。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71%,劣Ⅴ类水体比例6.7%。主要有以下特点: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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